外国商人在义乌设点从事外贸生意逐年增多,这些外商及商务机构大多聘有翻译人员,以帮助贸易双方在语言交流上的沟通。某国阿姆萨斯香港有限公司老板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聘请的翻译却盯上了自己客户的转帐货款!
客户没有收到转帐货款
阿姆萨斯香港有限公司义乌代表处从事货款代理业务。今年1月9日公司像往常一样,打印出需支付货款的客户名单、金额及银行转帐号码,总金额达150万元,共70余户经营客户。1月11日,公司会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义乌市支行将货款转帐给这些客户。当天转帐后,该会计即一一打电话给各客户。到了1月13日,客户丁某到公司称转帐给他的56275元货款他没有收到!怎么会呢?会计拿出从电脑里打出的转帐详细清单,从中查到一笔本应付给丁某的56275元的货款,收款人却是“马琦”,帐号也改了,电话号码却又是丁某摊位的。当会计问及是否认识“马琦”此人,丁某称根本不认识此人。会计要求丁某给公司5天时间,把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再将货款支付给他。随后公司立即前往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办公室门边放着一只塑料袋
正当公司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受理展开侦查时,1月14日上午10时许,公司办公室门边发现了一只塑料袋,里面有49000元现金,还附有一张字条:“一个在此曾经受伤的人,为公司卖命,却遭冷遇。虽然恨你,却又不忍伤害无辜,这些还给你,准确的说应还给厂家(即客户),我不想成为和你一样没良心的人,善待你的员工……”从纸条中反映,作案者已心虚,似有良心发现,虽还回了49000元现金,却也尚欠7275元,其意思是还给那位本应收到这笔转帐货款的客户丁某。与此同时,反映出作案者对公司对老板很有意见和看法。
女翻译承认是她干的
公司老板根据塑料袋及附上的纸条情况,确定系公司内部人员作案。1月14日下午5时许,公司现年21岁的女翻译郭某主动找到老板,承认56275元转帐货款的事是她干的!随后,郭某被送到公安机关处理。
郭某系内蒙古临河市人,2005年12月4日,郭某被聘为阿姆萨斯香港有限公司翻译,为公司下单进货。上班不久,郭某即接到父亲电话,家里借的高利贷债主催得很紧,家里挺困难。接完电话,郭某的心里很着急,郭某根据近一个多月来的工作发现,公司的结算货款方式存在漏洞,可设法“拿”到钱。
今年1月9日,郭某趁公司会计不注意时,偷偷地在会计记录客户汇款帐号记录本上动起了手脚,1月13日,郭某到公司上班,见公司正在追查此事,心里十分害怕,公司说要报案,本想承认,但又放不下脸。1月14日,郭某从银行取出49000元现金装入塑料袋,同时附上事先已写好的字条,放在公司办公室门口。
据笔者了解,公司现已追回全部赃款并返还给受害客户。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诈骗罪已于1月2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