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高琦报道)“我和几个同学在一家翻译公司做兼职,因为经验不足没有签协议,现在公司不给支付薪金。”6月26日,新疆大学的小唐致电本报反映。
小唐介绍,6月16日,她和几个同学在位于延安路的新疆特里侃翻译有限公司找到一份兼职翻译的工作。条件谈妥后,他们得到了一份资料。在翻译完两部分后,他们决定结束兼职,但是讨要薪金时,却被公司以没有完成工作而拒绝。
随后,记者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处取得了联系。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监察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唐和她的同学可以向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起申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